刘先生和闻女士于2000年结婚,婚后两人生有一子,取名刘小小。
婚姻期间的两人经常为生活习惯的不同以及在抚养刘小小问题上争吵不断。
日子久了,两人的矛盾日益增加,最终在一次丈夫出轨的事件中,闻女士正式提出了离婚。
于是,两人通过协议方式,终结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
自此,刘小小由闻女士抚养,同时约定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
离婚后的闻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温柔体贴的梁先生,两人迅速坠入爱河,相见恨晚。
梁先生并不介意与刘小小共同生活,因此他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继父。
而离婚后的刘先生在2年期间从未支付过儿子抚养费,因此,闻女士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
当闻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时,才发现前夫早就因为投资失败成为了“老赖”。此时的刘先生在闻女士的眼里已然无药可救。
想到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孩子的生父作为被执行人影响孩子上私立校;
又想着前夫不仅出轨,如今还一分钱抚养费不给,将来孩子长大却要赡养他;
再看着身边优秀的梁先生,闻女士最终给刘小小变更了姓名,改为闻小小。
此时,闻小小7岁。